董志
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谋划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深入推进就业服务“只跑一次”改革,4月24日至27日,由吉林省人社厅姬国海副厅长带队,吉林省就业局副局长和各处室负责人、各市(州)就业局局长组成考察团,专程到浙江省杭州市、衢州市、金华市、江山市、义乌市,对当地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期间,考察团听取了当地就业局的经验介绍,与当地就业局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了江山市清湖镇和清漾村就业服务平台,并参观了“梦想小镇”、北大金华信息科技园、菁英电子商务产业园、义乌陆港电商小镇等创业孵化基地,同衢州市人社局进行了劳务对接。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开拓了眼界,启迪了思路,达到了考察学习的预期目的。
他山之石可攻玉,虚心学习浙江省特色做法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7年3月,浙江省在衢州市召开了全省“最多跑一次”现场启动会。按照会议要求,浙江省人社厅制定了人社系统“八统一”标准,共梳理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主项39个,子项117个,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优化后,办事事项的申请材料,由560份减少到393份,共计精简材料167份,占比30%。办事事项的表单,由79份减少到62份,共计精简表单17份,占比22%。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近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含金量看,绝大多数政策支持力度位居全国前列。一是鼓励创业。制定了对创业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免租金或低租金的优惠,在基地外租用场地创业的,可享受租金补贴,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企业,按孵化成效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二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按照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要求,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7个项目纳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三是由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对未纳入财政补助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符合条件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以及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等项工作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浙江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创业街和创业孵化区等创业基地建设,集中提供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员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精心打造全民创业的主阵地和产业集聚的大载体。目前,全省共建立创业孵化基地339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3个;拥有省级特色小镇和众创空间100余个;定点创业培训机构407家;各类创业服务机构1 000余个。
全面推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2015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并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议部署推进。联合阿里、赶街、邮政等平台企业,在村级服务站建设、人才培养、创业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将农村电商创业一次性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提高20%。开展创业精准服务,连续两年组织各领域专家500余人次,走基层、进企业,累计服务32个县(市、区),电商创业人员近5 000人次,帮助解决800多项服务需求。
着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基层平台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乡镇(街道)基层平台近1 400个,村(社区)平台3万余个。二是建设“一库三平台”。建立了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数据资源库、分析决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集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和数据统计分析交换一体的省级就业信息系统。三是强化数据监测分析。目前,全省依托1万家监测企业用工、99个人力资源市场等平台,建立月度企业用工分析报告、季度就业形势、半年度人力资源供求的多层次数据分析制度。
大力营造良好创业氛围。从2015年开始,联合浙江广电集团,打造了“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宣传品牌,连续三年录播创业典型节目116期,讲述创业人物故事,展示优秀创业项目,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收视率位居浙江省广电集团各频道同时段前列。采取省、市、县联动方式,每年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100余场,每年在浙江经视录播全省创业大赛总决赛,邀请省领导、厅领导出席。
寻找差距与不足,为吉林省就业服务“只跑一次”改革做好充足准备
近年来,浙江省在就业创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吉林省在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和发展层次等各方面不具有可比性,但浙江省在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对吉林省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比先进,查找不足,目前,吉林省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一是系统尚未在全省推广应用。2016年末开始开发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基本开发完毕,完成了测试和试运行工作,但由于系统开发涉及大就业各板块,工作量大,同时,由于各地就业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不统一、差异大,致使系统开发难度大,周期长,推迟了推广应用时间。二是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从各地情况看,地级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力量相对较强,县区非常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给推广应用造成一定的困难。
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力度不够大。一是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发挥有限,目前吉林省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还仅限于失业保险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三个项目。二是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相关制度尚未建立,购买的具体项目、服务程序、绩效评估、资金管理办法有待明确。三是由于资金使用范围尚未明确等问题,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资金支持政策尚未落实。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编人员比例较低。吉林省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置工作人员在编人员比重较低,且分布不均衡。目前,街道配置在编人员561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34%;乡镇在编人员926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21%。按照全省人口总量2 700万计算,每1.8万名服务对象配置了1名有编制的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服务全省城乡劳动者的基本需要。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培训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去年年末,吉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8元/学时,目前吉林省多数地方没有执行。二是定点培训机构数量相对较少。各地在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时对社会不够开放,导致一些优质培训资源没有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中。
劳务输出规模不够大。劳务输出地域相对集中,劳务输入基地范围较小,劳务品牌技能含量不高,规模不大,培育壮大劳务经纪人体制机制不完善。
多措并举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为百姓提供贴心、便捷服务
借鉴浙江省的先进经验,为做好今后吉林省的就业创业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快推广应用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快用人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人社部门内部系统与外部相关部门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渠道,建立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业务协同办理。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群众和用人单位办事 “只跑一次”比例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努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一是参照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做法,提请省政府研究制定吉林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的具体意见,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作用。二是明确吉林省政府购买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服务、创业服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等项成果的具体操作办法。三是做好与吉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尽早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资金支持政策。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出台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操作办法。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高质量就业行政村。稳定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努力提高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编工作人员比例。
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一是落实好现有培训政策。加大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力度,指导各地降低培训补贴兑付门槛,提高培训补贴标准。二是发挥优质培训资源作用。鼓励各地面向社会公开定点培训机构标准,引入优质资源参与培训工作。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同时开展特色培训。
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巩固省外劳务输出规模。开展劳务品牌创建活动,做大做强已有的劳务品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新的劳务品牌。研究制定劳务经纪人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的引领作用。
(作者单位系吉林省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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