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吉林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立即成立了局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小组,对2015年及部分2016年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做到责任明确,自查留痕。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要认真查看有关账目及文件资料,核查项目完工情况及资产购买情况。二是针对自查工作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一是自查报告必须由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是必须提供项目支出明细账、记账凭证及重要的原始发票的复印件;三是必须要做到账实相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明确要求,逐项检查,吉林市人社局全面摸清了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自查情况,确保了自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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